10月21日,據NewsBTC報道,美國區塊鏈協會(Blockchain Association)已就財政部依據GENIUS法案提出的第3條規則提交意見,要求爲軟件、境外穩定幣發行方及責任歸屬劃出更清晰邊界。該協會認爲,爲受監管支付發行方設計的框架不應無意覆蓋無關軟件與市場參與者。
爭議點之一是「數字資產服務提供商」的定義,協會主張區分面向客戶的金融業務與自託管軟件、驗證者等不提供同類服務的基礎設施。其二涉及如何界定「明知參與」非法穩定幣發行,協會主張執法須以真實知情與實質協助爲前提,不應將普通二級市場活動視爲參與證據。境外穩定幣發行方亦受關注,協會稱合規要求應依據可獲取的監管信息,而非假定每個服務商都能調查與其無直接關係的發行方。報道強調,這些屬行業倡導立場,並非財政部已採納的修改;最終措辭將決定GENIUS法案合規主要落在穩定幣發行方,還是延伸至更廣泛的周邊生態。